2001年西安“四联杯”全国羽毛球业余赛竞赛规程 |
主办单位:中国羽毛球协会 承办单位:西安市羽毛球协会、西安四联公司亨利工程系统有限公司 竞赛日期:2001年5月26日~27日 地点:西安城运村体育馆 参赛单位:各有关参赛城市 特邀参赛单位:中国羽毛球协会代表队、企业代表队及俱乐部代表队 一、竞赛项目: 青年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 中年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老年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参赛办法及资格: 青年组:男子35岁以下(含35岁),女子30岁以下(含30岁)。 中年组:男子36岁—55岁(含55岁),女子31岁—50岁(含50岁)。 老年组:男子56岁以上,女子51岁以上。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允许以大打小。 运动员必须是县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并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因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主办单位和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男运动员10人,女运动员7人,老年组不能兼项。 四、报名: 1、报名:各参赛队伍将加盖羽协或当地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开发部和西安市羽毛球协会。 2、通讯地址: A、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路丙3号伟图大厦601房间 邮编:100061 联系人:孙涛----电话:010-67129840--传真:010-67120963 B、西安市羽毛球协会 陕西省西安市伞塔路6号(军体校) 邮编:710032 联系人:魏武寅--电话:029-3289915 五、报到和离会: 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报到,赛后一天离会。请将到西安的具体时间、航班、车次告组委会以便接站。 六、竞赛办法: 第一阶段: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循环赛。 第二阶段:待定。 记分: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每局15分。 弃权:在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不能继续比赛者,须经医生证明,该场比赛弃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比赛均录取前三名,各单项第一名获奖杯一座,第二名和第三名发给奖状或证书。 各项比赛获第一名最多的队,获“四联杯”奖杯一座,若获第一名数相同,以获得第二名多的队获得“四联杯”,以此类推。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1、仲裁委员会 ①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权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②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名单另发),委员由组委会选派。 2、裁判员: ①正副裁判长(编排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2天报到,集中学习,搞好实习工作。 ②半决赛前采用3人裁判制,半决赛开始采用4人裁判制(主裁、司线2人、记分) 九、经费: 各代表队的所需经费全部自理。 十、比赛试行中国羽毛球业余运动员等级制。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羽毛球协会。 (中国羽毛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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