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凯胜杯”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赛程 |
||||||||||||||||||||||||||||||||||||||||||||||||||||||||||||||||||||||||||||||||||||||||||||||||||||||||||||||||||||||||||||||||||||||||||||||||||||||||||||||||||||||||||||||||||||||||||||||||||||||||||||||||||||||||||||||||||||||||||||||||||||||||||||||||||||
主办单位:中国羽毛球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羽协、厦门羽协、杭州羽协、沈阳羽协 承办单位:凯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一、
分站赛日期和地点 华北赛区 华南赛区 东北赛区 华东赛区 总决赛日期和地点 1、决赛城市:北京 二、竞赛项目和分组 1.
A组——混合团体 1)男子单打、男子第一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第二双打各一场;每队可报领队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3人;男女替补运动员各1人,共12人。 2)每队限报2名专业退役运动员,男女各1人,须退役5年以上,在每一场比赛中,男专业退役运动员不能参加单打项目,退役运动员和业余运动员均不可兼项。 3)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团体参加比赛 4)参赛运动员无年龄限制。 2.
B组——青 年 组 1)
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五项。 2)
1965年5月1日(含)后出生。 3)
从未在中国羽协注册或注册备案的业余选手。 3.
C组——中 年 组 1)
设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2)
1965年5月1日(不含)前出生。 3)
从未在中国羽协注册或注册备案的业余选手。 三、参赛办法 1. 现场报名:由本人(或他人代报)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进行登记报名、缴纳报名费。 2. 请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参赛报名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参赛地区、参赛项目、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等。 3. 可以根据自己的年龄选择相应的组别参赛,每人可兼报两项比赛(即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再兼报一个单项比赛,不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两个单项比赛)。每个运动员只能选择一个赛区参加分站比赛。 4. 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单打60元/人,双打50元/人,提供一张1寸免冠照片(制作参赛证);参加混合团体比赛的运动队,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500元/队,领队和参赛运动员每人需提供一张1寸免冠照片(制作参赛证)。报名参加多项比赛的运动员,需按照参加的项目交纳报名费,只需提供一张照片。报名后报名费不退。 5. 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最终审定、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按照大赛组委会规定的要求参赛。 6. 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的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出现意外伤亡,责任自负,与组织者无关。 7. 每场比赛开始前,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出示参赛证,经裁判查核无误方能上场比赛,虚报年龄、弄虚做假者,代替他人比赛,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8. 华北(北京)赛区报名者凭报名收据于2005年4月10-2005年5月3日到KASON销售点领取比赛服(每人限领一件),异地参赛者比赛三日前可到报名点或比赛场馆领取秩序册及服装。 9. 定于2005年4月25日择地召开领队会及公开抽签,邀请各代表队领队或队员代表出席。 10. 报名地点:KASON羽毛球用品专卖店、北京蓝天羽毛球商店(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8号,中央民族大学校门正对面)。 四、竞赛办法 1. 竞赛规则: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 竞赛编排方案:分区赛不设立种子选手(运动队),总决赛时,各分区赛的冠军分别为该项比赛的种子选手(运动队),其他选手由组委会视报名情况抽签编排,决出各组别的前8名。 3. 运动员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到指定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计起,迟到10分钟,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 4. 每场比赛,采用21分,发球得分制,11分交换场地。 5. 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决出胜负。 6. 弃权: 6-1.凡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 6-2.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本场比赛判对手获胜。 6-3. 团体比赛中因参加某项比赛的运动员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该运动队自动放弃该项比赛,本场比赛判对手获胜。 6-4.团体比赛中因某方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判罚或其他原因,在裁判长要求恢复比赛后5分钟内,仍旧不进行比赛,视为该运动队罢赛,本场比赛判对手3:0获胜,取消该运动队继续比赛和获奖的资格,并禁止该运动队次年参加本赛事的资格。 7.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的KASON--凯胜牌羽毛球。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 “2005年KASON—凯胜杯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的奖品、奖金均为凯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奖金、奖品累计金额高达30万元。各分站赛优胜者颁发凯胜牌高档运动产品,总决赛优胜者颁发凯胜牌高档运动产品和奖金。 2.每个分站比赛:每组(B组、C组)每个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前八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晋级在北京的总决赛。参赛人员不足二十人的项目只奖励前四名(主办单位有权对录取名次和奖品进行调整); 3.每个分站比赛:团体(A组)录取前4名予以奖励,同时晋级总决赛 4.总决赛时:每个项目的分区赛冠军,分别列为该项目的种子选手。该项目各赛区晋级总决赛的其他选手将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 5.奖励方案: 分区赛时,混合团体比赛录取前四名,颁发奖品。每组别的各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品。总决赛时,混合团体比赛录取前四名,颁发奖金和奖品。每组别的各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四名,分别颁发奖品和奖金。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六、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和地方羽毛球协会选派(或由承办单位邀请)。 七、其他事项 1. 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 参赛人员在赛前请自行办理相关的保险业务,在比赛期间,参赛人员所受的意外伤害,由参赛人员本人负责。 3. 动员必须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裁判处报到,若裁判员广播后15分钟内仍未到者,视为该运动员放弃本场比赛,判对手21:0获胜。 4. 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所有的差旅食宿费用。 5. 报名地点:KASON羽毛球用品专卖店、北京蓝天羽毛球商店(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8号,中央民族大学校门正对面)。 KASON杯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