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十届中老年羽毛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体育局、济南五洋健身俱乐部 三、参赛单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等 四、竞赛日期:2005年5月28日~5月30日 五、竞赛地点:山东省济南市五洋健身俱乐部羽毛球馆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1、老年组:设男、女双打 A组:75岁以上,1930年12月31日前出生; B组:70岁以上,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 C组:65岁以上,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 D组:60岁以上,1945年12月31日前出生; 2、中年组:设男、女单打、双打 E组:55岁以上,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 F组:50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 G组:45岁以上,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 H组:40岁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混合双打组:两名运动员年龄相加 A组:150岁;B组:140岁;C组:130岁;D组:120岁; E组:110岁;F组:100岁;G组:90负;H组:80岁。 注: A、参赛人员最低年龄不得低于40岁; B、两参赛人员的年龄差不得大于15岁。 七、竞赛方法: 1、赛制: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比赛采用一局21分制,20平时加分,先获得21分者为胜方。 2、规则: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3、用球:由赛区自定,使用经中国羽协批准的国内正式比赛用球。 4、服装:双打一方参赛队员上衣着装必须统一。 八、寻取名次及奖励: 1、各项目各组均录取前八名,名次为:第一名、第二名、并列第三名(二人)、并列第五名(四人);参赛人员不足八名时,视具体情况录取;单项不足三人(对)参赛时,该项目取消。 2、自第二十届全国中年老羽毛球邀请赛开始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名次取前六名(注:团体总分奖依据参赛队参赛人员个人单项成绩累计,第一名记七分,第二名记五分,第三名记四分,第五名记二分。) 3、参赛人员均赠送纪念品。 4、比赛实行《中国羽毛球业余运动员等级制》,获得比赛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可申报业余等级运动员,并按照《业余羽毛球技术等级标准》授予相应的业余等级运动员称号。 九、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2、运动员可兼报一项,大龄者可降组比赛。 3、各参赛队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一律自理。 4、参赛人员每人交报名费人民币50元。 十、对参赛人员的要求: 1、参赛人员要坚持“团结第一、参与第一、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患者不得报名参赛)。要量力而行,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由本人负责。 2、参赛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复印件无效)以备核查。 3、参赛人员必须按照实际年龄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如发现年龄失实,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各参赛队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如该队人员有违纪行为,除给予责任者停赛两届的处理外,保证金没收;如无违纪行为赛后保证金如数退还参赛队。 4、各参赛队将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标准A4纸)一份、二寸近期彩照两张,随报名单一并寄报名地点,大会组委会统一制作参赛证、会员证。目的:第一,以处维护竞赛秩序,核实参赛人员竞赛资格,强化竞赛管理;第二,建立计算机档案、编码注册,实行网络管理;第三,组委会将设立基金,自第二十届开始计,为连续十届参赛者颁发奖金。 十一、报名及报到: 1、报名地点:济南五洋健身俱乐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青后小区三区31号(济南五中东邻)济南五洋健身俱乐部;邮编:250013 电话:0531-6973777、6970707 联系人:张小林 2、报名时间:第一次2005年3月20日;第二次2005年4月20日(2005年4月20日为最终报名截止日期)。 3、信函、传真报名,电话报名,不受理。 报到时间:2005年5月16、27日 开 幕 式:2005年5月27日16时(下午四点) 十二、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中国羽协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3、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应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好竞赛秩序,对比赛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应由参赛队领队(教练)以书面形式呈报组委员和仲裁委员会,同时效纳申诉费100元。 4、参赛者因伤、病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经大会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大会医生确诊后,依据相关规定做弃权处理。 5、无论任何原因不能中断比赛(第4条除外),对造成停赛5分钟的责任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经济罚款和相应处理。 裁判员: 1、正、副裁判长由中国羽协选派,第一副裁判长负责比赛的抽签、编排工作。 2、由中国羽协选派的赛区副裁判长统一选调30名比赛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名单另发)。 3、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半决赛前采用一人制裁判,半决赛开始采用三人制裁判。 十三、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羽毛球协会 (中国羽毛球协会) |
※ 蓝天羽毛球商店>> 羽毛球新闻>> |
Tel: 010-62189648、62186263、62189699 Fax: 010-62189648 |
[羽毛球拍][羽毛球线][羽毛球][羽球服装][羽球鞋袜][网羽拍包][羽球配件][羽球VCD][网球用品][订购方法][羽坛风云] |
[相约球场][羽球论坛][羽拍论坛][技术论坛][赛事论坛][客户留言][电视预告][录像下载][世界排名][羽球知识][羽球技术][返回首页] |